1992年在生態保育史上是重要的里程碑,聯合國於該年6月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地球高峰會議並通過「生物多樣性公約」,生物多樣性保育受到舉世之重視,該公約也儼然成為世界上最強勢的公約之一。同年,臺灣省政府有鑒於生態環境的破壞日益嚴重,為保存臺灣特有動植物之物種、遺傳基因及棲息地,維持生態系之長期穩定平衡,於1992年7月1日,正式成立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以下簡稱特生中心)。 回首看當年,特生中心成立的背景與目標,與生物多樣性保育涵蓋的三個層次:遺傳、物種與生態系多樣性保育,不謀而合。特生中心復於1999 年7月1日起配合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作業改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生中心成立之初,以對臺灣地區特有物種予以周延地調查、研究、保護及推動鄉土生態教育為主要工作。尤其以縣市為單位逐年進行動植物資源普查工作,對臺灣野生物物種分布及族群數量累積大量資料,並針對珍稀物種之生態、繁殖及保存方法等進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