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與教育都是人類文明社會必要的烏托邦(necessary utopia),他們的共同任務都在創造人類存在的尊嚴與價值,彼此互相含攝。人權若無教育,就像馬車有車無馬,寸步難移;教育若無人權,|則如馬車有馬無車,空行無物,並且失去方向。人權與教育共同代表人類社會個人與集體的希望,他們的進步也都需要熱情(仁)、勇氣(勇)與想像力(智)!台灣教育改革盡管已經走過十多年,人權教育議題也正式進入國民教育課程,但今年教育的重大爭議問題卻仍然是明顯侵害人權的「校園體罰」與「能力分班」現象;更令人心寒的是,這個暑假,一位某著名國立大學法律系的畢業生竟然在其安親班的教師崗位上將一位小學生體罰鞭打到學生泌尿系統嚴重受傷!在媒體之前不但未有一絲悔過,卻聲聲說是為了讓學生學乖!令人感到悲哀的不僅是教育的文化,更使人懷疑大學法律專業教育的品質!如果司法人員的專業教育竟造就出這樣的人,而教育機構的倫理竟容許如此的暴力不斷發生,「人權立國」的理想願景究竟如何立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