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推動我國性別平等工作,行政院自今(101)年一月一日起成立性別平等處,為我國第一個性別平等專責機制,並將「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擴大為「行政院性別平等會」。該會在5月17日舉行首次的會議,行政院長陳揆表示由衷希望借重委員們的專業知識和實務經驗,提供推動婦女權益、性別平等相關工作的寶貴意見,並將性別觀點帶入各項施政計畫中,展現創新與活力,開創我國在婦女權益與性別平等的黃金時期。院長亦指示「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務期在三年內,針對「性別平等大步走——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計畫」,完成各項法規及行政措施檢視及修正,以消除對婦女之歧視,提昇婦女人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業經總統公布,自今年元旦起施行,是我國繼兩公約施行法後,依照國際公約,所制定之國內施行法,展現我國與國際接軌,共同維護婦女權益的決心。誠如馬英九總統在總統府網站對婦女權益提出:我們沒有忘記「女權即是人權」(Women’s rights are human rights),政府制定政策應納入性別觀點,建立安全無虞、平等尊重、資源共享的社會。因此,我們希望透過本調查可以了解婦女人權逐年變化的趨勢,以作為有關單位的婦女人權發展政策參考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