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建會的預估,民國103年時女性人口將超過半數,顯示女性在台灣社會及發展上的角色愈來愈重要,婦女權益持續為國家施政的重要項目之一。近年,兩性是否平等已成為國際社會檢驗各國文明進步的重要指標。在2008年底聯合國發表的人類發展指標中,從衡量婦女地位的「性別發展指數」(Gender Development Index,GDI)及「性別權力測度」(Gender Empowerment Measure,GEM)來看,台灣在全世界排名為2與24,在亞洲都是名列第二;我國女性預期壽命由1998年的78.93歲成長至2008年的82.01歲,女性在學率還高於男性在學率,顯示台灣女性社會地位有顯著進步,同時我國女性與男性在教育、健康及經濟層面均能共享社會發展的成果。依總統府網站對婦女權益部分認為保障婦女安全、尊重多元發展、落實性別平等、促成兩性共治,是政府婦女政策的施政願景。政府將在立法及政策上全面納入「性別主流化」理念,實現兩性共治理想。行政院會於2011年5月13日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草案,而內政部將把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完成立法程序。今年六月總統公布「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施行法」,並將自101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