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1年以來,中國人權協會即定期調查評估台灣的人權狀況,採取由評估人主觀認知的評點,換算為客觀量化的人權指標,並逐年擴大樣本數,以期更能反映全社會的觀點。2005年經濟人權的調查項目分為消費權(九細項)、生產與就業(十八細細項)、以及政府角色與經濟人權(九細項)三類;在問卷題項陳述的設計下,每個題項的回答五評點選項都是非常同意(5)、同意(4)、普通(3)、不同意(2)和非常不同意(1)。因此,平均數大於3者表示該項經濟人權指標傾向肯定,平均數小於3者表示該項經濟人權指標傾向質疑,平均數等於3者表示該項經濟人權指標屬普通。而評估者的基本資料包括姓名、目前職業、年齡、性別、教育程度、專長領域和地區別等項。在抽樣方法上,2005年的調查與過去年別一樣,都採取立意抽樣,共發放343份問卷。最後回收175份。本文除分析2005年的結果外,並就評估人職業別中的學者、民意代表和公務人員的回答,與2004年的調查結果加以比較,平均數增加者視為進步,平均數降低者視為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