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表2所示,今年(八十九)台灣的經濟人權分數,受查者的綜合平均(即綜合三部份人權)為2.81分,雖然接近及格分數3分,但還是不及格。即使將經濟學者和立法委員分別開來,兩組人員的評分也差不多,學者給2.85分,立委則為2.76分,都是不及格。如表2所示,受查者的平均分數是3.03分,剛好及格。學者專家平均給3.01分,低於立委的3.05分。而學者專家再分為往年的舊樣本和去年的新樣本來看,前者平均3.03分,後者2.98分,顯示新查對象給分較為嚴格,此與去年情況類似。由表2也可得知,生產與就業人權在八十九年也被受查者評定及格,平均分數3.03分,也是剛好越過及格門檻,學者(平均3.16分)較肯定,但立委(平均2.90分),則評為不及格。也再由表2看出,在三部份人權指標中,和以往各年一樣,此部份最不受肯定,雖然平均分數仍然不及格(2.36分),且遠較消費權(3.03分)和生產與就業權(3.03分)來得低,但略高於去年的2.27分。不過,學者和民代的觀點非常一致,而且不論是以往的樣本或本年新增樣本,也都持相同的不及格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