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度的老人人權調查,援用歷年慣例邀請老人工作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社會團體代表(婦女、老人、兒童及身心障礙者)及社會工作者和心理師等,透過兩輪問卷調查的德慧法(Delphi Method)方式,蒐集並呈現專家對於老人人權五項指標的看法。總計發出45份問卷,第一次有效問卷為42位,第二次有效問卷為43位。在研究問卷方面包含17個問項,分為五大指標:一、基本人權(3題),二、參與權(2題),三、照護權(5題),四、自我實現權(3題),五、尊嚴權(4題)。。每個題目的評分尺度採用李克特式五等分量表計分,最不受保障給1分,普通給3分,最受保障給5分。每位專家學者在給分同時也須以文字陳述理由。一、基本人權:微幅進步,友善安全無障礙的生活環境最沒保障整體而言,相較於101年,102年基本人權指標分數略有微幅進步(詳見表一),但是專家意見普遍認為老人基本人權表現仍不甚理想,尤其在老年人能否找到友善安全無障礙的生活環境得分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