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德菲法調查的結果,所有勞動人權指標的得分總平均為2.91,比去年德菲法調查結果的2.99,稍有微幅退步,主要原因是五大主要勞動人權指標,除了「社會保障」這項勞動人權指標有小幅進步外,另外三項人權指標,分別是「結社自由、集體協商與爭議處理」、「勞動條件與解雇保護」及「勞動政策」,均出現小幅退步。其中「結社自由、集體協商與爭議處理」這項勞動人權指標,仍延續去年情況,獲得最低評價;相對的,「弱勢勞工」這項勞動人權指標也仍然跟去年一樣,是這五大勞動人權指標中表現最佳的一項。整體來看,今年勞動人權表現所獲得之評價,比去年低。五項主要勞動人權指標的相對表現上,以「結社自由、集體協商與爭議處理」的2.72得分最低,其次是「勞動政策」的2.74得分,再次是「勞動條件與解雇保護」的2.77得分;獲得評價相對好的是「弱勢勞工」的3.17得分與「社會保障」的3.15得分。由此似乎可以看出台灣這幾年在勞動社會安全網的建置上,逐步建構起來,且開始發揮相當的保護作用,因此其成效獲得相當的肯定。以「弱勢勞工」這項勞動人權指標而言,其中「母性保護」及「身心障礙者保護」在民國97年度有重大的修法進展,因此持續獲得較佳的評價,唯在執行落實層面上顯有許多努力進步的地方,因為在落實層面所獲得的評價普遍不佳,這是未來政策需特別著力的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