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勞動人權在所有人權項目的表現中,最不理想。然而這項態度在今年的調查中出現轉變1。相對於其他人權項目,今年民眾對勞動人權的評價提高許多。但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對勞動人權抱持正面評價的民眾有四成二,不過同時對勞動人權持負面評價的也超過四成。因此雖然「勞動人權」受肯定的比例,高過「經濟人權」、「文化教育權」、「環境人權」、「兒童人權」、「司法人權」,但低於整體人權受肯定的比例(五成一民眾持正面評價),同時仍有四成民眾對「勞動人權」不予肯定,這表示「勞動人權」企待提昇。以下「勞動人權」具體內容的評估者,是由44人的學者專家透過德菲法所做出來的結果。這44人分別是20位來自學界、9位來自職業工會、2位來自公會/商會、11位為消保官、2位來自民間社團或協會。今年「勞動人權」的得分,仍趨向於不理想,總平均得分為2.96,未及「普通」的3分,離「甚佳」之評價的5分,仍有段不小的距離。其中,以「勞動條件與解僱保護」這一大項的得分相對較差,為2.80;得分最好的是「弱勢勞工」的保護,分數為3.29。(請見表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