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人權教育的先趣柏楊先生主張「人權思想是美的誕生」,著重生活人權,認為人權應該落實在日常生活裡(周碧瑟,1998)。從兒童本身的經驗出發來瞭解兒童的需求,是保障兒童人權的第一步,中國人權協會的「兒童人權指標調查,今年已經邁入第七個年頭。雖然歷年的平均分數令人不甚滿意,但重要的是,調查的發表督促政府民間及社會大眾共同重視兒童權益的保障。與一般民眾比較,專家學者對兒童人權實況的瞭解更具深度與整體觀,有其可信性度,因而常被邀作人權保障評估者,其意見往往具有指標作用。中國人權協會從1997起每年發表一次兒童人權指標調查報告,調查工具為依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宣言內容,經台灣的專家效度檢定後編製成的「台灣地區兒童人權評估指標」內容分成四項童權項目,各項有三到四分項指標(見表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