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吃到芝麻,差點就喘不過氣來!」對於特殊過敏體質者而言,過敏原很可能潛藏在各種食物裡!根據衛生福利部107年8月21日最新公告的「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為強化食品過敏原訊息揭露,讓消費者得以從外包裝標示充分獲知食品資訊,過敏原強制標示項目即將由現行的蝦、蟹、芒果、花生、牛奶、蛋等6項,整併擴增為11項:(一)甲殼類及其製品。(二)芒果及其製品。(三)花生及其製品。(四)牛奶、羊奶及其製品。但由牛奶、羊奶取得之乳糖醇,不在此限。(五)蛋及其製品。(六)堅果類及其製品。(七)芝麻及其製品。(八)含麩質之穀物及其製品。但由穀類製得之葡萄糖漿、麥芽糊精及酒類,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