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想談一談關於混合所有制經濟改革的一些看法,因為自從今年「兩會」上圍繞國企發展前途在所謂頂層設計中明確《混合》所有制作為其「改革」的選項後,廣大民眾第一時間內不能不對當前經濟體制範疇內理應具有其主導地位的「國企」,是否必須實施這種制度性改造產生普遍的、廣泛的質疑。這是因為廣大民群尚不清楚《混合》所有制所要提倡的「混合」和「所有」,對國企本身既定的「性質」及其制度「規範」都有哪些所謂的改革和創新?他們擔憂的是,這些經濟、社會範疇的所謂「混合」和「所有」,是不是要刻意地把外資、外商合理、合法地「混合」到國有企業中來?並且進一步以「所有」者的身份理所當然的參與企業資產的運作,從而實質性地、名正言順地改變國有企業的社會公有性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