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陸農地利用與產權型態,1949年中共建政以後,很長一段時間,始終採取農地集體所有,人民公社、生產大隊集體生產、按工分配模式。然而,自1978年,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生產隊,自發性的採取「家庭承包責任制」(包產到戶)以來,產生巨大的變化。大陸中央於1980年09月,發表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農業生產責任制的幾個問題」會議紀要,認為「家庭承包責任制」是農業生產制度的新形式,它是農村、農業、農民等「三農」問題的偉大變革,不僅一舉解決困擾大陸多年的溫飽問題,間接引發鄉鎮企業的蓬勃發展,更因而推動全國改革開放,以及整體社會的進步與發展。大陸認為「家庭承包責任制」,是破解「三農」問題的關鍵,更是中國改革開放的起點(張紅宇、2002;金麗馥,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