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在開放探親前,經過四十餘年隔閡,雖有相同語言文字及文化背景,但政治、社會及經濟體制不同,台灣與大陸法域在法律體系和法律內容上存在著差別,隨著兩岸交流日益增多,兩岸人民間之爭議增加,法律衝突之發生及增加無可避免。海峽兩岸存在著不同之政治、社會、經濟制度和法域,因此也存在著海峽兩岸法律之衝突,對解決紛爭相關法律途徑之認識,絕不能忽視自己應享有之權利及利益。海峽兩岸由於過去歷史因素產生不同法律制度,姑且不論敏感之政治議題,在兩岸隔絕之時代,即便存在不同法律制度之衝突,但是因兩岸無交流互動,所以未突顯區際法律衝突之存在及適用問題,隨著兩岸商業、貿易、婚姻等方面交流日益增多,兩岸人民往來所產生之法律問題與日俱增,內容亦日趨複雜,也無可避免地衍生繼承等之法律衝突問題,未來可能有更多之法律適用衝突問題發生。台灣“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為保障海峽兩岸人民權益,維護兩岸交流秩序,就兩岸司法互助與聯繫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認可及執行民事裁判,可適度地解決兩岸法域之法律衝突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