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土地」在古今中外的歷史上,始終是統治者、統治階層與被統治者及被統治階層之間,最為突出的矛盾焦點。譬如封建制度之下的皇帝、諸侯、領主們,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固有意識,決定了他們沒有一個不為自己的領土、封地而相互爭奪、廝殺。而封建社會長期以來地主們所關心的,則無非是如何向佃戶們索取更多、更加高額的地租。因此可以認為,凡是圍繞土地「治權」層面的機制、體制的「演變」,不能不事實上成為歷史發展中,不斷變幻的所謂「插曲」。然而伴隨社會的發展進步,特別是民主觀念的深入、生產關係的不斷變革,昔日帝、王、將、相,乃至地主們,早已成為歷史過往的煙雲。而今天普遍創造財富的民眾,則不能不因為各種原因的「使然」從所謂的民生實際需求出發,充分地意識到他們作為所謂社會成員,反映在其勞動和生存層面所必須理應擁有的諸項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