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國地政研究所服務,時常有訪客來請教有關土地改革的問題,為此,做了一份台灣土地改革年表,以便向訪客作說明,但出乎意料之外的是這份年表的使用頻率相當高,可見關心台灣土地改革的人士不少,因而想將這份年表刊登出來,以供需要者參考,同時為供外國訪客閱讀,特商請中華經濟研究院區域發展研究中心金梅英女士譯為英文。年表中英文內容如下:1945年以前 中共土改、國府失去民心、已無退路、政治目的。1945年10月25日 國民政府接收台灣。一甲以下戶數64%,耕地面積15%;十甲以上戶數2.03%,面積36%。八成以上務農,半數以上是佃農或雇農。佃租偏高、租期短且不穩定、口頭契約、地主收押租、鐵租陋規、副產品租。人口680萬,農業人口380萬(55.5%),耕地82萬ha農民每人0.215ha,平均每戶人口5.9人,可耕地每戶1.26h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