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農業發展、提升農漁民福祉,賡續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檢討及推動多項調整措施:為切合農民及因應產業實務需求,提高「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及「小地主大佃農貸款」等申貸額度。修正「農業金融機構因應禽流感疫情之協助措施」,延長其受理期限半年。舊貸受理期限至105年6月30日止;新貸受理期限至106年6月30日止。為鼓勵青年投入農業經營,並配合輔導及培育農業青年人力政策,放寬「青年從農創業貸款」資格及用途,新增農保被保險人、農業產銷班班員、獲農業獎項者、具農場實習或有相關經驗者,均得予申貸;另將電子商務納入支應範圍;刪除專案輔導青年農民經營規模限制規定,放寬其於輔導期間申請者即適用優惠利率。為配合農業政策及切合產業發展,放寬「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得支應使用國產原料或與農漁民契作之加工業者;延長「農機貸款」期限,由最長7年延長為10年;放寬「農業科技園區進駐業者優惠貸款」之週轉金貸款,得採循環動用方式動撥資金。(來源網址:https://www.boaf.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