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治理體系中,國內法院通過國際司法活動可以在國家之間、國內機構與國際機構之間、政府機構與非政府組織之間分配治理權。經此過程,國內法院不僅決定跨國行為主體的權利與義務,還以傳導性與漸進式的方式影響全球治理的整體效果。國內法院在全球治理體系中的權能可稱為跨國司法治理權,該權能具有廣泛性、間接性與相對獨立性等特徵,這決定了人民法院對中國參與全球治理具有重要作用。鑒此,須在全球治理的高度厘定人民法院的權能,重視發揮其跨國司法治理權,提高其國際司法能力與公信力;扭轉西方國家法院壟斷國際法上國家實踐的局面,推動國際法發展;善用人民法院解決敏感國際糾紛,以最小的國家成本促進全球治理體系變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