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11月30日教育部課程審議會通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發展建議書」以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發展指引」二份課程文件。在課程發展建議書中,提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以「成就每一個孩子──適性揚才、終身學習」為願景,結合「自發、互動、共好」的基本理念,從學生生命主體的開展為起點,以「啟發生命潛能、陶養生活知能、促進生涯發展、涵育公民責任」為目標。在課程發展指引中,提出以三面九項核心素養作為課程連貫與統整的主軸,「核心素養」係指每一位接受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學生,所應具備的基本且共同的素養,代表著各級各類學校的學生所應培養的最低共同要求。由國家教育研究院負責研發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已通過教育部課程審議會的審議程序,並於103年11月28日正式公布。目前國教院正積極展開各領域/科目課程綱要的研修工作,並搭配規劃及建置各項課程實施的支持系統,新課綱預計於107學年度開始逐年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