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當前教育制度,為因應各藝能科的發展與其特殊性,而發展出「體育班」之概念。1971年依據「發展全民運動培養優秀運動人才實施方案」以及教育部「公私立中等學校體育成績優良學生保送升學辦法」,訂定「臺灣省公私立中等學校體育班計畫」,此計畫成為培訓我國學校優秀運動人才的重要機制之一(國立教育資料館,2010)。而1987年教育部發布《特殊教育法實行細則》使體育班得以成立,《特殊教育法》成為體育班成立之法源依據,故學校體育班屬於特教之範疇(李昱叡,2011)。近年來,在教育部積極擴辦下,體育班數量逐年增加(李昱叡,2011)。體育班的擴展本為提倡體育運動發展,強化體育人才建置,但各縣市在資源、發展特色與文化屬性差異大,且發展運動種類過於繁雜,產生各縣市體育班發展成效不一、體制混亂、人才流失、資源分配不公、學生學業低落等問題,從而影響體育班學生生涯發展與國家運動進步之步調(程瑞福,2011)。因此,在體育班發展的過程當中,仍有許多潛在的問題與癥結,這些問題的存在對於基層體育班的發展,逐漸產生負面的影響。體育班發展實務面上的癥結,相關主管單位如果能夠提早瞭解與提出因應方案,相信對於未來體育班的發展與走向,將會有正面的影響。因此,於此筆者將前述問題提出看法,希冀提供往後相關研究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