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教學係指在教育目標下一種有計畫、目的之師生互動歷程,教師依據學習的原則原理,透過各種有價值的活動設計或運動設施,以有效的教學策略或學習集團為方法,指導教導學生進行身體活動的一種學習,以期達到承先啟後並培養健康、身心愉悅的學習(周宏室,1994)。1990年《國民體育季刊》曾以「體育課程與教學研究」為題出版專刊號,其中有體育學者將體育教學定義為:以各項富有教育價值的各種運動做為教材,以場地、設備、器材為環境,教師採用合理有系統的手續,指導學生學習各項運動知識與技能,滿足身心需求,增進健康、培養良好社會行為,啟發運動興趣,充實康樂生活的具有目的性的師生行為(吳萬福,1992);以及根據學生的學習心理、身心特徵和需要,安排適當的學習情境,提供合適的教材,運用妥善的教法,在有目的、實現整個教育的理想(蔡貞雄,1992)。而其教學的過程,是一有目的、有系統的師生互動歷程,教師將一連串的動作技能依據學習的原理原則及學生的發展、需要、能力、興趣等做適當的編配,透過示範、說明、練習、評鑑、回饋等合理的活動過程,指導學生學習,以期實現體育教學之目標(周宏室,19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