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法自1995 公布實施後,國內師資培育朝向多元化邁進,歷經約十年的時間,師資培育供需失調,造成約九萬餘名流浪教師,形成師資培育資源的浪費,亦造成許多社會的問題(張新仁,2004)。楊深坑(2005)提及教育改革成功的先決條件在於健全之師資培育,教師是教育改革中成功之鎖鑰,反觀我國過去的教育改革,徒以瓦解師範體系,滿足民粹式的大眾需求為能,未從專業理念進行合宜的規劃,造成師資培育人數的供需失調,形成資源的浪費,截至目前為止尚無任何的解決方式,勢必在未來的幾年內,師資培育的人數仍會以倍數增加,資源依舊浪費,無法做有效的控管,本文擬從現階段師資培育機制及師資培育相關法規兩個觀點來看體育師資培育,藉以提出一些啟示給體育師資培育機構及教育主管機關作為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