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前庭長陳貽男,因妻子民國96年2月19日晚上於亞力山大俱樂部跌倒,頭部外傷,送往台大急診,醫師予頭骨攝影無異常,請靜養觀察,不幸當晚病勢惡化昏迷,斷層發現腦血腫,緊急開刀後未恢復意識,十個月後去世,前庭長控告台大醫療疏失。後來刑事部分不起訴,民事部分更二審判台大賠60萬元,理由是:未及時做斷層掃描。判例一出,舉國譁然,醫界反應最烈,由處理過程而論,台大的處置完全依照頭部外傷處理原則,與病人的死因並無因果關係。但一個未受關注的事實擺在眼前:整個事件中,亞力山大俱樂部似乎變為隱形,真正外傷發生於該俱樂部,照理說應被起訴為過失殺人與公共危險兩罪,而媒體竟對該俱樂部所受處分並無報導,前庭長也未提出控告,彷彿傷者死亡與俱樂部經營失當毫無因果關係,只有半夜仍在善意處理治療傷者的台大醫群,概括承受傷亡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