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塑膠容器無所不在,讓消費者產生許多疑惑,例如:保溫瓶的墊圈材質是什麼?玻璃保鮮盒的塑膠蓋耐熱嗎?塑膠杯可以拿來裝熱飲嗎?塑膠碗可以重複使用嗎?日後購買此類產品時即可看到產品標示相關資訊喔!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6條規定,衛生福利部於103年6月19日,整併公告一次性使用之塑膠類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重複性使用之塑膠碗、盤、碟等產品應標示品名、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等資訊;並於今104年公告,自106年7月1日起製造食品接觸面含有塑膠材質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也應該在外盒或最小販賣單位上標示其品名、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等資訊;同時,透過標示也須讓消費者知悉產品適用於盛裝或接觸食品,且為重複性或一次使用,明確告知正確使用該產品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