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黑心食品流竄市面危害國人健康,並加速問題產品的調查及處理過程,衛福部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9條,強制高風險食品業者建立從原料到成品的流向紀錄資料,並於103年10月27日公告「應建立食品及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其中「食用油脂業者」已在103年10月31日開始實施;而「肉類加工食品業」、「乳品加工食品業」、「水產品食品業」、「餐盒食品業」、「食品添加物業」、「基因改造食品原料輸入業」、「應標示基因改造食品」及「標示非基因改造食品」等8大類業者,則自104年2月5日起,納入食品追溯追蹤制度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