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近,在新人們趕辦婚宴之際,卻遇上了公司行號搶訂尾牙宴,一時之間,各餐會及辦桌場所湧入了不少訂單,為避免消費爭議,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已於101年10月1日公布「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供各界參考,消費者可以參考此範本內容,確保消費權益。範本主要重點包括:1.消費者有權對契約內容至少審閱5天。2.不論桌數多寡,本範本均適用。3.如有必要,收取定金上限為總價金20%以內。4.消費者於舉辦宴席期日前取消訂約,得依離辦席期日長短,要求餐飲業者依比例退還定金。5.契約需明列日期、服務時間、廳別、宴席型式、有無酒水費、服務費、試菜、彩排等。6.明定餐飲業者如違約需加倍返還消費者全額定金。7.明定雙方於餐會期日前確認桌數,若要再增加桌數,需得到餐飲業者同意。8.可以不試菜,如業者要提供試菜優惠,應由雙方先行約定。9.契約可變更次數至少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