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國人相當關注牛肉的食用安全問題,行政院衛生署於今年9月6日公告「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原產地標示相關規定」、「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供應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食品標示原產地相關規定」,自今年9月12日起,販售含牛肉的散裝食品場所(如:南北貨販售店、量販店、大賣場、超市、便利商店、雜貨店、傳統市場等)、以及直接供應含牛肉餐食的飲食場所(如:餐廳、速食業、夜市、小吃、美食街等),都必須依照規定標示牛肉原料的原產地(國)。自今年9月20日起,生產製造含有牛肉的包裝食品(如牛肉乾、牛肉泡麵等),也都必須清楚標示牛肉原料來自哪個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