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民眾日常生活和醫療福祉攸關的食品、藥物及化粧品的安全與品質,是國家全民健康與公共衛生的重要指標。衛生署為積極以保護消費者健康為核心,落實「民眾安全第一,消費者保護優先」、「食品藥物安全管理一元化」、「擴大民間參與,提升檢驗效能」、「加速生醫科技新藥上市」、「流程簡化、資訊透明、快速回應」等政策,將食品衛生處、藥政處、藥物食品檢驗局及管制藥品管理局等四個單位加以整併,預定於明(99)年1月1日成立「食品藥物管理局」,並於7月24日成立「食品藥物管理局籌備處」,以落實規劃工作,確保半年內能順利正式成立運作。「食品藥物管理局組織法」於98年6月3日由總統公布後,衛生署即已著手辦理單位、業務整併工作。共設置風險管理、企劃及科技管理、食品、藥品及新興生技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管制藥品及研究檢驗等七個業務組,及北、中、南三個區域管理中心,目前該局之處務規程及員額編制表已報請行政院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