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仍以為「衛署食字號」是食品品質保證的依據?或是仍聽信推銷人員舌燦蓮花地推介有「衛署食字號」的產品?這些都是錯誤觀念。「衛署食字號」只是衛生署與食品相關的公文文號,如:食品業者以書面函詢其產品事宜時,衛生署回覆的公文上自然有「衛署食字號」的公文文號,所以衛生署規定食品是不得標示或引述「衛署食字字號」的喔!只要是合格業者,使用合法食品原料,經良好製程所產製的一般食品,並不需要事先向衛生署申請查驗登記或經過許可。所有食品不論產品的衛生、安全、標示及廣告等,都必須遵守食品衛生相關法令的規定,標示有「衛署食字號」的食品,只表示此類產品歸屬食品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