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藥品流通體系,建構用藥安全環境」,衛生署持續推動「藥品包裝須印貼國際條碼」,為國民用藥安全與健康把關。國際條碼廣泛應用於各式產品,美國FDA已要求所有血液製劑及新核准藥品製劑必須優先印貼條碼。衛生署為改善國人用藥安全及提昇有關物流效率,已在94年4月19日公布「藥品包裝須印貼國際條碼」的草案,並持續逐年舉辦多場研討會,以推動印貼國際條碼及使用無線射頻辨識系統,期待醫/藥界能共襄盛舉,完成所有藥品包裝印貼國際條碼,以提供更好的醫療服務品質。衛生署藥政處自93年起委託中華民國商品條碼策進會進行規劃推動以來,經過抽樣調查發現,藥品包裝印貼國際條碼的比率,93年約佔68%(國產藥品63%、進口藥品80%);94年則約佔有79%(國產藥品76%、進口藥品85%);96年度仍持續推動,預計藥品外包裝印貼國際條碼的比率應可達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