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濫用藥物會造成身體及社會的危害,根據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委託國防醫學院病理學科針對民國79-93年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建構的法醫病理解剖案件資料庫,共計15,500件完整死因鑑定的案例分析發現,和藥物濫用相關的死亡案例高達1,601件,占死因鑑定的10.3%,平均死亡年齡僅31.3歲,無論從藥物濫用死亡案件,或其在全部死亡案件所占的百分比看來,都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值得注意的是,多重藥物濫用對身體的傷害更是嚴重,在1,601件死亡案例中,合併多重藥物濫用者占27%(男性26%、女性29%),其因此導致藥物濫用中毒死亡的比例高達61%。藥物濫用還會衍生其他非直接因使用藥物而死亡的情形,例如,服藥後因精神恍惚而發生落水溺斃或高處墜落等意外;因施打安非他命及嗎啡而併發感染症,造成細菌性心內膜炎及心肌炎;長期藥物濫用發生心肌壞死併發肺炎,再合併使用甲基安非他命及嗎啡而產生急性中毒等,這些都是長期或慢性多重藥物濫用而釀成的死亡悲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