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外食人口快速膨脹,為了確保衛生,杜絕A型肝炎所推行的免洗餐具,卻因使用量驚人,而成為目前環保的大問題。另外,用後即丟的「免洗筷子」,在潮濕多熱的台灣,為了延長其使用期限及易於保存,更不斷被發現添加了林林總總的化學物質,反而對食用安全造成影響。衛生署於95年12月19日公告「一次使用紙製免洗餐具及免洗筷應標示事項」,明訂免洗筷應標示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地址及有效日期,並自民國96年4月1日起實施(以製造日期為準)。96年4月18日為加強免洗筷的管理,衛生署預告「免洗筷衛生標準」,對一次性使用的竹筷或木筷,除不得有不良變色、異臭、異味、污染、發霉、蟲蛀、含有異物或纖維剝落外,更不得含有過氧化氫及聯苯,而亞硫酸鹽的殘留量(以二氧化硫計)也不得超過500ppm(百萬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