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FDA日前發布訊息,要求所有製造鎮靜安眠藥的廠商,需於藥品仿單上加註說明,強調藥品可能引發1.初次使用該類藥品時,有可能會發生致命性的過敏反應及血管水腫(嚴重地臉部紅腫);2.夢遊行為(包括夢遊開車、打電話、調理或吃食物等)等不良反應的風險。為維護使用者的用藥安全,衛生署近期將研擬公告,於該類藥品仿單上加註警語。透過醫師及藥品仿單上的提示及警告,可使服藥者、照顧者及家人能事先預防藥物可能產生的副作用,以減低意外傷害發生的機率。食用後應有足夠的睡眠時間,切勿從事開車、施工等高危險性動作。而「適當使用並避免與酒精或中樞神經鎮靜劑一起服用」等用藥指引,更能提供正確的用藥訊息。醫師在為睡眠障礙病患開立此類藥品時,也應謹慎評估用藥的風險與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