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在探討原鄉地區原住民社工員 面對部落中疑似兒少性侵害案件時通報與否的兩難議題。在實務上,當居住於原鄉部落的社工員在部落提供服務時,往往與部落居民有緊密的關係連結,彼此都有某些程度的熟識。然而原住民社工員在服務過程中若發現兒少個案疑似遭受家內性侵害,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法規規定社工人員具有法定責任義務,必須立即進行通報,讓保護系統介入調查與處理;然而過往部落居民與長老對於此類家庭事件的立場是期待由部落自己內部處理此事,不希望通報也不願意警察與政府社工員依法介入處理,社工員即面臨到一旦通報,將面對部落規範與成員的質疑;並且加害者知道社工員就是通報人後,進而可能對社工員進行騷擾行為,造成同住於部落的社工員及其家人有人身安全的風險,另一方面與服務案家的關係也將可能被破壞,無法提供後續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