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11月3日,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1項名為「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等增設刑法懲罰方式增加鞭刑制度」的政策提案通過網站附議門檻,由於法務部須在期限內對此議題加以回應,因此使得鞭刑議題在當時成為了新聞播報主題之一。1不過事實上,這並不是唯一要求對涉及特定犯罪之人予以鞭刑的提案,如果在該平臺鍵入「鞭刑」後搜尋的話,會發現自2015年起,有關鞭刑的提案多達53筆,而閱覽各項標題,也發現提案人們期望以鞭刑作為懲戒手段的事件類型相當廣泛,包含酒後駕駛、性侵案件、兒童虐待、吸食毒品、詐欺、貪汙、公然侮辱、空氣汙染、網路霸凌、不當評論事件、工作成效或品德不佳等等態樣,其中,又以酒後駕駛為主的不能安全駕駛行為佔提案的最多數。2至此,如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的角度觀察的話,我國近年來可能已出現了一股以支持鞭刑刑罰為基礎的聲浪,並期待能藉由鞭刑達到犯罪防制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