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產業生產設備提升、新型態產業崛起及發展,加速機器設備更新、自動化及現代化,財政部於今(106)年2月3日修正發布「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營利事業可於今年5月辦理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適用。該部說明,配合政府「擴大投資方案」,因應國內新型態產業及設備更新,參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濟部及內政部意見,檢討修正「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以下簡稱新表),分為3大類(房屋建築及設備、交通及運輸設備、機械及設備)、26項、164細目,與修正前比較,增訂項目1項、細目7項及修正原有細目10項,修正重點擇要說明如下:一、增訂1項:配合物聯網之雲端設備,於第3大類「機器及設備」增訂第19項「感測與網路通訊暨資訊處理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