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財經
財稅法令半月刊
20161115 (39:21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財會人Q&A
作者
稅務諮詢部
中文摘要
問:營業人在尚未繳清價款亦未取得預售屋產權前,將該預售屋之權利義務讓與他公司承受時,讓與預售屋之權利義務所收取之價款與其後續房屋及土地款,應如何開立統一發票?答:如甲公司銷售預售屋與乙公司,嗣後同意乙公司在尚未繳清價款亦未取得房地產權前,將購屋之權利義務讓與丙公司承受,因轉讓預售屋之權利義務以取得代價,屬於銷售勞務性質,應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起訖頁
45-46
刊名
財稅法令半月刊
期數
20161115 (39:21期)
出版單位
臺灣工商稅務出版社
該期刊-上一篇
勞動基準法最重要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