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性訂房網站在我國設立辦事處,招攬合作飯店透過其網站接受消費者訂房,應於受託代銷房間住宿業務及收取佣金或手續費時,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7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某國際性訂房網站在我國擴大營業規模,以關係企業名義在我國設立辦事處,招攬國內飯店加入其訂房平台,可是當消費者透過其網站預定國內住房服務並支付價款時,辦事處卻以其非該國際性訂房網站之分支機構為由,未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經該局核認其行為已違反營業稅法及稅捐稽徵法,涉嫌逃漏營業稅,除要求其補辦營業登記外,並於日前開單補徵逾千萬元稅款及就漏稅額加處1倍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