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經貿及投資關係密切,現行兩岸稅捐機關依據各自稅法規定行使課稅權,臺商企業及臺籍員工面臨兩岸重複課稅問題日益嚴重,參考國際間作法,兩岸有洽簽租稅協議之必要性。兩岸經歷5年多來之溝通,目前達成共識之兩岸租稅協議內容,與陸方101個租稅協定相較,提供更為優惠之減免稅措施及完善之爭議解決機制,可消除兩岸投資、經貿活動及人員移動之租稅障礙,有助臺商適應國際租稅新規則並規劃全球新布局,同時享有合理低稅負,提升競爭力,又增加臺灣投資環境對外資及陸資之吸引力,促進就業、經濟成長及稅收增加,開創人民、企業及政府多贏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