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本文以具代表性之法律制定案、第四屆立委任期完成委員會審查並三讀通過之標準,選出: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國防法、國家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藥害救濟法、證人保護法及災害防治法等六項法律,檢視其在立法院常設委員會的審議過程。根據洛基分析的結果,在控制常設委員會委員的「學歷」、「經歷」及「全院資深程度」後,發現常設委員會中委員資深程度越高者,越能在法案審查過程中表達適切與專業之見解。至於不分區立委在法案審查中,則未如預期發揮應有之專業角色。本研究之結論為立法院常設委員應落實資深制,及各政黨應以專業考量提名不分區立委兩項國會改革項目,提供實證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