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滅一個國家的方式有兩種,一是把國家原來的人民全部屠殺,即把此一國家的人民、文化、歷史、語言等全部毀滅;一是殖民主義的方式,把這個國家的文化(包括思想、價值、態度等)消滅,使這個國家的人民只能跟隨侵略的統治者的文化與價值,而在制度上則淪為二等人民,只能接受被統治和奴役。前者自然是血腥的種族屠殺或清洗,後者也必定是在暴力侵略之後,再加以無比的高壓和血腥的統治,使被征服的人民只能完全俯首聽命,任由宰割。前者如西方列強在工業革命後遠征南北美洲時的方式。我們只要簡單想想,南美洲原有一定高水準的文化,也一定有不少當地的民族和人口,但今日所見中南美洲,全都是拉丁民族,講拉丁話,顯然當初西方列強實有許多種族屠殺的暴行。北美的印第安人也遭受如是的慘痛歷史,美國白人一直都宣揚為美國開發西部,征服野蠻的紅蕃,北美幾全是從歐洲來的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