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台北市政府(下稱「北市府」)於二二年四月四日公布施行台北市議會所通過之「台北市行政區域劃分及里鄰編組自治條例」,並以即將辦理第五期里行政區域調整作業,全市四三五里中有二五里將有所調整為由,依地方制度法(下稱「地制法」)第八三條第一及第三項規定,決定延長現任里長任期半年至一年。後內政部報請行政院依地方制度法第七五條第二項,於五月二日撤銷北市府延期改選及延長里長任期之決定,北市府則於五月八日依地制法第七五條第八項等規定,向司法院聲請解釋。試問司法院應否受理北市府之聲請?又本案爭議究竟應依何種途徑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