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不單是一種行為規範,應是靈感思維下的形上體系,經由抽象的信仰來進行自我欲望的限制,以維護集體社會生活的運行秩序,是心靈共同感通下的淨化活動,超越出肉體的本能欲望與私利,在神聖的感召下追求信仰的精神境界,是生命的感通與文化昇華,不是非理性或強制性的行為約束,應是人類生命意志的精神創造,是超出世俗利益的神聖追求。禁忌在文化內涵上,應屬於哲學的範疇,提昇了人對應天地鬼神的形上地位,在自然與超自然的對應法則下,實現了自身與天地鬼神一體化的願望,確立了自身生命存在的目的與意義。儘管東西文化有不少形式上的差異,學者們的理論建構南轅北轍,但是其目的是一致的,在於探討人性本能的精神需求,企圖掌握到其內在思維定向下的文化體系。禁忌文化不屬於物質文明,應該是精神文明的範疇,不能只注意到其外在的行為模式,更要關注其內在的信仰模式,進入到人類精神活動的主體性與創造性中,領悟到生命存有的終極超越。神聖性與道德性是禁忌一體的兩面,是人性的文化本能,在超自然的神聖追求下,確立生命存在的道德價值,肯定主體能不斷地自我精神淨化與超越,人物質存有的形式離不開精神性的信仰安頓,具體行為活動是心靈的價值實現,禁忌反映的是整體生命的意志,經由自我動作的規範,呈現出人體自身存在與宇宙關係的自覺體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