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以為,P. J. Simpson與J. Garrison兩人合力撰寫的〈Teaching and Moral Perception〉所談論的「教學」及其中的「道德覺知」,與《論語》中所呈現的「因材施教」,有著「異曲同工」之妙;要言之,筆者以為「因材施教」此一概念中便包括了「道德覺知」及「教學」;申言之,則「因材施教」實可進一步詮釋為「教師『因』著自身對於學生『材』質(即:性向、能力、潛力、未來的可能性)所產生的『道德覺知』而對其『施』以恰當的『教』學」,而此皆是置於孔老夫子以「仁」為核心的思想之下所展開的教學,並由是而說「道德覺知」之所以為「道德覺知」。在本文中,筆者除了試著將該文作者的論點作一概要的介紹之外,亦將嘗試著從《論語》中找出若干相關段落來說明筆者的論點,最後略論筆者對於當前國內教育研究的一些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