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沒有人犯罪是為了被追訴。因此刑事犯罪者與民事法律行為者有別者,民事法律行為者,皆強調公開俾獲得保障。惟刑事犯罪者通常必採秘行或突襲方式進行。尤其是智慧型犯罪者,不但犯罪前即找法律或會計專家設計防火牆,犯罪後更極力掩飾其罪證。偵查者面對犯罪者之秘密性、隱匿性,必須設法在毫無頭緖或千頭萬緖中,發現其蛛絲馬跡,進而蒐集其證據,將發見之真實訴諸法院以實現正義。惟雙方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之鬥法中,偵查機關不能一成不變的只懂刑訴法規定之正規偵查模式,必須善用被害人、司法警察機關及其他行政機關之資源及專業,構建新的偵查模式,並把握其合法偵查之界線,始能有效打擊犯罪,實現司法正義,維護司法公信力。則非正規偵查模式之研究,應是值得關注並開發的偵查新領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