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婦運和同運前輩的努力,進入21世紀的當代臺灣,性別相關法律保障在職場、教育上的性別平等,女性在各行各業深獲肯定,例如擔任主要政黨的主席,以及當上總統,同時,同志婚姻權也被大法官釋憲認可,臺灣在性別人權上確實有耀眼的發展。但是,翻開新聞報導卻又不時可見公眾人物充滿性別刻板的發言,流行文化中也依然處處可見再製性別刻板,社會上不乏要求女性放棄財產繼承權、家暴受害者仍以女性居多、女性在職場還在面對玻璃天花板、距離社會對同志與跨性別的全然接納肯認仍有待努力。只有當性別平等成為全民共識,前述的困境才有可能突破。依照CEDAW公約,國家有義務透過各種形式的教育途徑,持續提升人民的性別意識素養,讓性別平等有效全面落實。本文聚焦臺灣的學校現場,主張:雖然政府施政朗朗上口性別主流化,《性別平等教育法》也存在已久,現階段的學校教育則是面對嚴峻的多元性別人權難以落實的挑戰,有心的學校和教育工作者需要持續的反身,聚焦檢視校園經營或班級互動,呈現何種性別偏見(特別是性別認同與性傾向上的偏頗刻板印象),教育工作者尤需謹慎自己的權力,以避開對學生製造各種有意或無意的基於性別而產生的有形或無形的暴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