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會意文字,以刀收割穀物,總不脫收穫語意。中國自古以來,做為「收穫」的利字總難獲得正眼看待。大致說來,言及「利」,一方面要面臨與「義」擇一取捨;另一方面,則陷入私利與公益的權衡相較。自然,正典及官方的教化,義重於利,公益優先於私利。這使得「利」字在中國文化以及社會中,難以取得登大雅之堂的正當性。在此必須註記,本短論無意區辨以下所援引儒家學說之教化作用的轉折究竟。也就是說,學說倡議與學說繼受所產生的歧異轉化,甚至背離不合,皆必須回溯學說倡議與繼受之歷史脈絡,方能歸因究責。亦即,本短論僅著眼於學說所作用之社會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