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台灣地區由於經濟之快速發展,致使工業化與都市化加速進行,導致人口大量集中北南兩大都會區。以台灣北部而言,約有66%之都市人口集中於台北都會區。該都會區內部分地區地勢低窪,常有洪泛,本不適宜做為都市發展之用,惟因往昔缺乏適當管制,致在該地區形成不當之發展。林口新鎮之開發即在疏導此洪水平原內之人口與產業,遏止其繼續作不當之發展。復因台北都會區內已發展地區之居住密度過高(平均約每公頃450人),以致都市生活素質惡化,並且產生各項都市問題;諸如住宅缺乏、交通紊亂、公共設施不足、公害嚴重等(1)。政府有鑑於此,乃計畫在都會區外圍開發新市鎮,使之成為機能完整、自足而且均衡發展的新社區,具備經濟基礎,提供就業機會與多樣性之服務設施,以疏散台北中心都市過多的人口。省府於民國五十八年奉行政院指示,成立林口特定區開發處,辦理林口新鎮之開發,採取區段徵收方式辦理。嗣因土地取得困難,奉行政院指示改循公布都市計畫,實施平均地權方式並依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之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