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地,如船山學所開啟之哲學詮釋學,詮釋不只是詮釋,方法不只是方法,詮釋必通極於存有論之根源,方法必通於天地人我渾而為一的先天未化前。如是說來,「訓詁」與「義理」此兩者,說是「訓詁明而後義理明」,可;說是「義理明而後訓詁明」,亦可﹗訓詁與義理本是一體,更難得的是「實存的契入」、「智慧的彰顯」。我一方面肯定所謂的「二重證據說」,甚至有的強調是「多重證據說」,我認為這本都是應予認可的。更為重要的是,我們要將這些所謂的「證據」上昇到「存有的根源」令其開顯,這樣才不會任意的被置放在話語的層面,經由權力的操弄與控制,而成為學派與學派藩籬的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