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正覺與官覺 以上我們花了很多節探討金岳霖的知識論中的認知活動和認知對象的問題。在認知活動中,認知對象是少不得的,而對認知對象進行認知的,是認知主體。因此,我們在這裏即依序探討認知主體的問題。在金岳霖的知識論中,作為認知主體的,是正覺和官覺。這兩者當然不表示我們可有兩個認知主體,而是我們的認知主體有兩方面的層面、面相或作用。這兩方面便是正覺和官覺。我們在上面也約略提到,金岳霖以正覺指建立世俗諦的知識論的主要機能;或者說,正覺指建立世間知識的認知手段、方式。它直接牽扯到直接接觸外物或認知對象的官覺,這官覺即是直覺,或更確切地說是感性直覺,它是透過感官或官能而表現出來的。金氏並提出在正覺的問題上,外物或認知對象是本來便有的,是正覺的材料,這些材料通常只有部分為官覺所接觸,不是全部。而官覺作用的正確與否,是需要正覺來作校對的。倘若校對無誤,則正覺即是官覺,或官覺即是正覺。 |